由香港風箏滑水聯會提供的活動詳情:
比賽範圍:1.最高速度(在比賽時間表內限制為30公里,可以小於35公里,但不大於35公里。見圖1))2.最高分段速度(每個分段1公里。以30公里內計。見圖2)比賽方式:1.參加者須使用風箏和水翼板完成在香港水域內任何30公里的路線。 軌道應由GPS定位設備記錄。2.完成計劃後,將gps記錄提交至聯合會([email protected])或屏幕截圖whatsapp 到Davy 928845713.請在電子郵件和whatsapp中清楚說明參賽者的姓名和日期4.數據將由聯邦評審和發布規則:從5月1日到8月31日,為期4個月的比賽將包括4個比賽週期,即每個比賽週期一個完整的月份。 每月都會公佈排名表,直到8月底才公佈夏季總成績!1.每個參賽者可以在每個比賽週期中無限制地比賽。 記錄由參賽者自己選擇和提交。2.如果參賽者提交了多個記錄,俱樂部將僅使用最高記錄作為比賽結果。3.每個記錄僅以前30公里被視為比賽結果。4.超過30公里的記錄將被忽略備註1:由於電子儀器上可能會出現不合理的數據,最終結果將由陪審團負責!備註2:由於資源有限,聯合會將提供一個GPS手錶供參加者使用! 歡迎聯繫Hoitin或Davy安排使用! !